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专网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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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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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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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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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专网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和平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铁燕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十五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信息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专网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2-00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专网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封面项目编号变更为JH26-210102-00064,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开启现场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或开启现场远程解密,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十五甲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铁燕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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