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30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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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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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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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皇姑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22: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山北路2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275.6929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娇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涌泉路雷克大厦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10.28终稿-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91

项目名称: 怒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涌泉路雷克大厦B座14楼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liaoningxiaoxi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锋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开通会员可解锁*2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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