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AI助教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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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青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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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共和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AI助教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共和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50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共和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广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5楼13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广维公招(货物)2025-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AI助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表报价分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30%)。(3)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用价格扣除政策。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和县教育局

地 址: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广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5楼13508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共和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AI助教设备采购项目(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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