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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九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11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A2号楼4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Y2026-GZ-G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九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2 中标人提交实施方案送审稿并通过验收后,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3.3 中标人提交实施方案审定稿经采购人申请立项通过后,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更正为:“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3.2中标人提交实施方案审定稿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内新增“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中标人提交实施方案审定稿,配合采购人申请立项成功通过后30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履约保证金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约束中标人的任一行为,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一次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中标人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的要求。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后的内容见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潜在响应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凭CA数字证书下载答疑文件(答疑文件后缀名为JXCF)。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11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A2号楼408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