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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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海南澄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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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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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行政区域 澄迈县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8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4楼环卫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层28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HNZY-2*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3)-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5-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关于采购包2详细评审标准描述的澄清

更正内容:

采购包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的技术参数响应具体标准和要求中的注释:“注: 1.技术参数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将被视为负偏离并扣分; 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在《技术标偏离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参数,伪造、变更或虚假响应者按废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现澄清为:“注: 1.技术参数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将被视为负偏离并扣分; 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在《技术标偏离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参数,伪造、变更或虚假响应者按废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4楼环卫站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层2806房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HNZY-2*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3)-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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