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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诸暨市公安局与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年合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诸暨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诸暨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2025年诸暨市公安局与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年合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诸暨市公安局与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年合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托本地媒体与省级等上级电视媒体(如浙江卫视、中央电视台等)的长期合作渠道与内容推荐机制,定期向上级平台推送警方的亮点工作、优质防范提醒内容。本地媒体将负责前期内容筛选、包装优化与对接推送,协助突破地域传播限制,扩大诸暨警方工作的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塑造良好的地方形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在本地传播资源、权威性、专业性及合作经验等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两项项目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黄建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地 址:浙江诸暨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管部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傅伟芳.jpg (648.2 KB)
许淇凯.jpg (612.3 KB)
何伟密.jpg (0.1 KB)
许轲炯.jpg (673.8 KB)
杨云斐.jpg (652.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