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结果公告(采购包1、2、3)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5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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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
评审专家名单 林鹏,陈勇乐,刘木龙,纪慧生,庄聪鹏
总中标金额 ¥473.7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惠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201]RQ[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社2195号 1,474,041.60元 97.48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690号607单元 1,539,384.00元 96.14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1666-17号1-2楼 1,723,874.40元 96.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主副食品采购 黄山等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1 1,474,041.6000 1,474,041.60

采购包2(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2-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主副食品采购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1,539,384.0000 1,539,384.00

采购包3(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3-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主副食品采购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1,723,874.4000 1,723,874.4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鹏
评审专家: 陈勇乐 、 刘木龙 、 纪慧生 、 庄聪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货物类。②收费标准以各采购包标的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464)。③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683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68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99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不支持折扣报价,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折扣报价计算办法计算出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综合折扣为62.8%; 采购包2中标综合折扣为65.45%; 采购包3中标综合折扣为64.71%。

2.中标报价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最终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林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联系方式:张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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