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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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6
发布于
四川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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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内江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6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2单元3楼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开通会员可解锁*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3、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所拟派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费用及各项补助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更正为“3、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所拟派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工作日餐费(标准为:40元/人/天)等费用及各项补助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2单元3楼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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