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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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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于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074 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磋商环节:本项目磋商环节采用现场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到开标现场进行磋商,如因供应商未到现场及其他问题导致的磋商失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除外。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jd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开通会员可解锁*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维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