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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金昌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26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培军,赵鹏,王海,白宝华,陈艳霞,姚淑英,张永萍 | ||
| 总中标金额 | ¥403.1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昌市金川区昌荣里昌荣巷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低区12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附件: | |||
| 附件1 | 1226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pdf | ||
| 附件2 | 分项报价表 .pdf |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pdf | ||
合同包1(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金沃德(西安)技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立人科技园B座4楼10401室0111号 | 4,031,000.00元 |
合同包1(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货物类(金沃德(西安)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质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耶拿 | PlasmaQuant MS | 1(项) | 1,495,822.00 | 1,495,822.00 |
| 1-2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病原特征实验数据前处理器 | 浩宇腾飞 | Edatabox-3000 | 1(项) | 73,725.00 | 73,725.00 |
| 1-3 | 色谱仪 | 离子色谱仪(氢氧根淋洗系统) | 万通 | 930CN | 1(项) | 500,000.00 | 500,000.00 |
| 1-4 | 其他分析仪器 | 流动注射分析仪 | 宝德 | BDFIA-7000B | 1(项) | 456,455.00 | 456,455.00 |
| 1-5 | 其他分析仪器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安杰 | APA-500 | 1(项) | 282,521.00 | 282,521.00 |
| 1-6 | 其他仪器仪表 | 超级微波消解仪 | 莱伯泰科 | LabEASY Plus | 1(项) | 717,203.00 | 717,203.00 |
| 1-7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 迪分德 | DAI-80ProA | 1(项) | 244,457.00 | 244,457.00 |
| 1-8 | 其他仪器仪表 | 全自动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 | 迪分德 | DFS-12 | 1(项) | 260,817.00 | 260,817.00 |
张永萍、杨培军、王海、白宝华、陈艳霞、姚淑英(采购人代表)、赵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4.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5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并通过了资格审查,分别为甘肃北茂栋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科瑞源科贸有限公司、甘肃馨匀科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泽瑞尔科技有限公司、金沃德(西安)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为:金沃德(西安)技术有限公司:排名1,得分82.59分;甘肃北茂栋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排名2,得分:64.00分;甘肃馨匀科科技有限公司,排名3,得分62.45分;甘肃科瑞源科贸有限公司,排名4,得分59.06分;甘肃泽瑞尔科技有限公司,排名5,得分56.59分。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名称: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昌荣里昌荣巷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低区1209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周姣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1226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pdf
分项报价表 .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