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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自贡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自贡市高新区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新美写字楼十五楼15—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包3的评分标准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3的“仓储能力”:
原采购文件描述:“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的,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6分;拟为本项目投入冷链食材配送专用车的,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及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及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③厢式车提供外观照片(含车牌号),冷链车提供外观照片(含车牌号)及冷藏冷冻功能照片;④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与冷链食材专用车辆不得重复;⑤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自有或租赁仓储库房面积3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1分;面积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5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不含)的得3分;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①自有的提供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并提供场地照片;②租赁的提供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照片,租赁期限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限;③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名称: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高新区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四川正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新美写字楼十五楼15—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正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