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药品追溯码信息化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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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安徽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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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为市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药品追溯码信息化系统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无为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10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元倩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无为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西大街天王庙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兆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华府天汇门面房1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9CG2025FW766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药品追溯码信息化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合同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第5条、第7条、第9条现更正为: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 5%),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每发生一次,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直至项目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人民医院 

地 址:无为市西大街天王庙巷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兆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琴华府天汇门面房12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文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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