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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支队本级、咸安大队、高新大队) |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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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 ||
| 开标地点 |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B428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预算金额 | ¥348.1486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袁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洋/*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游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HB-2025ZB-029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支队本级、咸安大队、高新大队)
预算金额:348.148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8.148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食堂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肉类、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蛋类、豆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等食材以及配套物品的采购及配送。中标人分别与支队、咸安大队、高新大队签订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结束前进行综合考评,若中标人能满足支队需求,服务周到、满意,考评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不合格,支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方式: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④《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携带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B428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号
联系方式:袁洋/*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方式:游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