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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自由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总面积(㎡) |
规划 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 1 |
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25号101-104室非居住房产三年租赁权 |
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25号101-104室非居住房产三年租赁权 |
78.38 |
非居住 |
49 |
4.6087 |
3 |
0.93 |
无 |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050804号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开通会员可解锁*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开通会员可解锁*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房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租赁年限3年,租金按年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期租金应在前一租期到期前缴清。租赁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期间如有政策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信息披露期满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延长周期采用“即时成交模式”确定竞得人,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0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此类推,意向承租人点击报名并支付竞买保证金订单即视为成交,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代理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业务举报:*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纪检举报:*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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