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特种装备网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于
宁夏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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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

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6-2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自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475万元,招标人为吴

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民辅警单警、基层所队不同任务环境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

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

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

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

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

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

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力、电信等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需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

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

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

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信息发送至nxhyzx@126.com进行登记,或至宁

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

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

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联系人:常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07室

联系人:张举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nxhy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丁琪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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