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翔安东路延伸段三期工程-科创大道(新禾路-九坝溪路)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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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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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翔安东路延伸段三期工程-科创大道(新禾路-九坝溪路)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翔安东路延伸段三期工程-

科创大道(新禾路-九坝溪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

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翔安东路延伸段三期工程-科创大道(新禾路-九坝溪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5]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

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厦门市同翔高新城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片区范围内,起于新禾路,终于九坝溪

路,途经翔安区新圩镇、马巷街道,以及同安区洪塘镇,路线全长约 0.76 公里,按城

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 43 米;跨规划汀溪总干渠设桥梁一座,

长度 31 米,宽度 50.5 米。沿道路敷设缆线管廊,长度 700 米,断面尺寸 2.0X1.45

米,敷设组合式排管,长度 72 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桥梁、雨水、污水、

缆线管廊、照明、绿化等工程。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5491.54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福建省物

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

[2013]26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5〕299号)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

务费

104.53万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

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福

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闽

价服[2013]26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

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

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所有工程通过整体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

算)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标准: 至少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

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

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

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

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

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

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壹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

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

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电子

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

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

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

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 56-58 号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联系人: 王国渊

招标代理机构: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 B03 栋 27 楼

邮编: 361100

电子邮箱: zbb@zllhtx.cn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黄秀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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