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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7年度建设零星工程—市政、建筑、装修项目,于2025年11月14日在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7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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