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项支付条款中:按双方签字确认送货单的实际数量*本合同约定的含税单价支付材料款;供货完成后支付货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付款时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按双方签字确认送货单的实际数量*本合同约定的含税单价支付材料款;供货完成后支付货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付款时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服电话
400-888-7022
下载APP解锁更多独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