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衡项目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2026000784)
一、更正内容澄清问题:1.最新招标澄清已限定传感器品牌为济南金钟、柯力、保定实达。评标标准中质量保证条款要求秤体、仪表、传感器为同一厂家,与品牌限定条件相冲突,实际无法满足,且该项内容纳入评标评分。 2、因本次项目传感器需采用指定品牌,无法配套使用自产传感器,导致整机防爆资质与实际供货产品存在资质匹配冲突。设备秤体为纯钢结构,无电气元器件,本身不具备防爆需求,无需做防爆处理;整套设备防爆核心仅为传感器、接线盒。称重仪表常规放置于磅房室内,可通过加装隔爆箱满足防爆使用要求。如要求分项提供防爆资料,可提供对应传感器厂家原厂防爆资质,同时可提供自有产品独立防爆资质文件。 3.本次汽车衡技术参数表中标注秤体材质为Q355钢材,但后文秤台主要材质要求为Q235B钢材,两处材质要求前后不一致。 回复:一、明确本次汽车衡秤体/秤台材质的统一执行标准Q355; 二、招标文件第55页变更为传感器采用梅特勒-托利多、柯力、中航电测、济南金钟、保定实达,称体和仪表匹配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 三、防爆资质的认可方式,允许分项提供指定品牌传感器防爆资质及整机防爆资质; 四、招标文件第29页技术评分标准中的质量保证(5分):1、传感器、称重仪表、秤体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且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得5分;2、上述三项中两项为同一制造商生产,其余部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提供证明材料的,得4分;3、上述三项均非同一制造商生产,但均为合格产品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4、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现更改为:可用率、可靠性和寿命(5分):1、可用率、可靠性高,寿命长,得4.5(含)-5(含)分;2、可用率、可靠性、寿命良好,得3.5(含)-4.5(不含);3、可用率、可靠性和寿命一般,得3(含)-3.5(不含);4、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五、招标文件第28页技术评分标准中防爆指标(5分),现更改为质量保证(5分):1、100t砝码合格检定证书(出厂前满量程标定)。得1分;2、防雷击测试报告。得1分;3、称体和传感器百万次疲劳测试报告。得2分;4、防护等级:IP68\IP69K,防护等级证书。得1分。 六、招标文件第54页“防爆”的现修改为:传感器、仪表、整称均需提供防爆证明。 七、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其他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三、监督部门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纪检部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华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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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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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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