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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鉴此,发布第2号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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