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SG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 已由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以 浙海经投发〔2025〕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以浙舟港航交许〔2025〕5000017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海港佛渡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_浙江海港佛渡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瑞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G0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SG02标段)陆域总用地面积约82.50万平方米,其中道堆面积约54.17万平方米(堆场面积约42.81万平方米、道路面积约11.36万平方米)。堆场布置有集装箱堆场、危险品堆场、冷藏箱堆场、查验区及辅建区等。新建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共21座,包括综合楼、110kV变电所、闸口、物资仓库、查验平台及查验暂存库、H986大厅等,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38万平方米,查验暂存库单跨最大跨度36米。
2.2技术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25);《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规范》(JTS168—2017);《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2011);《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标准》、《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及其他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堆场道路、生产与辅助建筑、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及各专业预埋管道(含综合管廊)等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有:通信部分(预埋管道、桥架线槽除外)、110kV变电所变配电设备、变配电设备及进线(综合楼变电所、2#、3#、8#、9#变电所)、船舶岸基电源系统及岸电小车、生产作业车辆充电桩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及移动式柴发车。
2.4 施工计划工期:5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重要节点工期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重要节点 |
工期要求 |
1 |
2#变电所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 |
2 |
110kV变电所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或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180日历天内)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 |
3 |
2#3#堆场的北5幅场地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具备设备上岸调试条件 |
4 |
3#变电所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或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150日历天内)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 |
5 |
8#变电所 |
交地后150日历天内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 |
6 |
9#变电所 |
交地后150日历天内具备电气设备安装条件 |
7 |
综合楼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或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580日历天内)具备交工及消防验收条件 |
8 |
开山区堆场道路 |
按区块交地后24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非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省外企业(指省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6 年4月30日至 2026 年5月9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数字证书(CA办理网址: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评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gzy.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
邮编:31602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海港佛渡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联 系 人:侍先生、余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智慧园二期9号楼701室
项目负责人:柳馨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省外企业(指省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新建12万㎡及以上国内沿海堆场工程的施工。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新建单体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新建12万㎡及以上国内沿海堆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有 水运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 格 要 求 |
道堆工程 |
||
道堆施工负责人 |
1 |
具有水运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道堆造价管理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建筑工程 |
||
房建(土建)施工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房建(水电)施工负责人 |
1 |
给排水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房建造价管理负责人 |
1 |
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道堆造价管理负责人与房建造价管理负责人允许由同一人兼任。
公平竞争审查表(sg02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