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SUPPLY AND DELIVERY OF MEDICAL DEVICES AND CONSUMABLES(医疗设备和耗材的供应和交付)
2.1 产品简介和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产品简介|| ---- | ---- | ---- | ---- | ---- ||1|超声凝胶(250ml)|瓶|3000|医用超声检查用凝胶,规格250ml/瓶||2|尿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早孕检测试纸|50片/包|5000|尿液检测早孕的试纸,每包50片||3|一次性床单(棉/棉混纺(棉占比居多),100cm×214cm)|个|10000|一次性使用,棉或棉混纺材质(棉为主要成分),规格100cm×214cm||4|带可互换探头的胎儿心率(FHR)多普勒检测仪|个|30|手持式、电池供电,带扬声器及配件,可检测8周及以上胎儿心率,探测范围50-210 bpm,具备多种规格可互换探头等||5|手持式超声设备|个|10|适用于妇科和性与生殖健康(SRH)服务的掌上超声系统,便携式、电池供电,支持多种成像模式,满足妇科、产科等多临床场景使用| 2.2 认证要求1. **胎儿心率多普勒检测仪**:制造商需具备ISO 13485、ISO 9001认证;设备需归为欧盟MDD 93/42/ECC或欧盟MDR 2017/745下的IIa类设备。2. **手持式超声设备**:需获得CE认证(符合医疗器械法规)和/或FDA认证,符合IEC 60601-1及相关IEC安全标准;制造商需具备ISO 9001:2008、ISO 13485认证;需提供CE自由销售证书;具备等效的国际认可认证。3. 所有产品无额外通用认证要求,医用设备需满足上述专项认证。 2.3 安装及售后要求 安装无明确强制安装要求,手持式超声设备若需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应用培训,胎儿心率多普勒检测仪建议在使用前进行用户培训。 售后1. **质保期** - 胎儿心率多普勒检测仪:美/欧/加/澳/日品牌提供24个月现场综合质保(人工+备件),其他等效品牌提供36个月;自生物医学工程部门出具安装证书之日起计算。 - 手持式超声设备:美/欧/日品牌提供3年现场综合质保(人工+备件,含探头和系统),其他等效品牌提供5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更新,自生物医学工程部门出具安装证书之日起计算。2. **正常运行时间**:两款设备均需保证95%的正常运行时间,若停机时间超过5%,按停机天数的两倍延长质保期作为处罚。3. **代理商责任**:若代理商变更,原代理商仍需承担所有质保相关责任(如服务、备件等)。4. **备件供应**:两款设备的卖方均需保证自系统最终验收之日起,至少10年内可提供必要的备件。5. **检测报告**:设备交付时需提供工厂测试报告。6. **验收检验**:设备到货后由生物医学工程部门检验测试,不合格可拒收。 2.4 是否需要当地服务代理要求供应商提交代理协议、独家分销协议或销售和维护授权书,隐含需要当地服务代理相关资质/合作方,未明确强制要求当地实体服务代理,但需有合法的销售和维护授权主体。 2.5 是否有指定品牌无指定品牌,仅对美/欧/加/澳/日等地区品牌和其他等效品牌的质保期做差异化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1. 具有法律行为能力,能与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并能在当地交付或通过授权代表交付。2. 需提供至少3份具有相似价值、性质和复杂性的合同证明。3. 若为联营体/合资企业,需指定牵头实体并出具经公证的协议,牵头实体拥有合法约束各成员的权限。4. 投标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腐败、欺诈等违规行为,未被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列入采购禁止/制裁名单,未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5. 需遵守联合国供应商行为准则,无不良司法/行政判决记录(如欺诈、腐败、童工、人口贩卖等)。 3.2 是否规定了公司注册地规定投标人必须在巴勒斯坦合法注册,并需提交公司注册证书作为证明;若为政府全资/部分所有的投标人,需经UNFPA进一步评估其独立性等因素。 3.3 制造商资质 3.3.1 授权要求投标人需提交制造商的代理协议、独家分销协议或销售和维护授权书;若投标人非制造商,需提供代表制造商行事的授权函。 3.3.2 质量体系1. 胎儿心率多普勒检测仪制造商:需通过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 手持式超声设备制造商:需通过ISO 9001:2008、ISO 13485认证。3. 若制造商存在分包生产流程,需提供分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4. 若投标人为分销商/贸易商,也可提供ISO 9001、ISO 13485认证(非强制,为文件清单可选项)。 3.3.3 其他1. 手持式超声设备制造商需有至少5年诊断超声系统制造的书面经验,且其产品在卫生部、公共部门或三级医院有已备案的安装案例,并需提供安装证明和参考资料。2. 医疗器械制造商的产品需符合对应地区的法规分类(如欧盟IIa类),且具备CE/FDA等合规认证。3. 制造商需能提供产品的原厂操作手册、服务手册(含维护、故障排除、电路板原理图、备件清单)等全套技术文档。
4.1 价格与货币报价货币为美元(USD),价格为不含增值税(VAT)及其他适用间接税的净价;报价需包含单价、总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培训费、其他费用及最终全包总价;不接受因物价上涨、通胀、汇率波动等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调整,不允许替代报价。 4.2 价格有效期报价自提交截止日期起180天内有效。 4.3 贸易条款采用INCOTERMS 2020中的DAP(目的地交货)条款,交货至约旦河西岸城市,包含清关、关税、运输费用及在交货目的地的卸货费用。 4.4 关税联合国及下属机构享受直接税、关税及类似海关费用豁免,报价需为扣除所有直接税、关税及其他税费后的净价,仅可包含公共事业服务费用。 4.5 付款方式在采购订单指定的目的地收到货物/服务后30天内,凭付款文件支付100%货款;付款前提为货物经到货检验且书面确认完全符合RFQ要求。 4.6 有无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未提及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相关要求,无此类要求。
5.1 运输方式未指定具体运输方式,要求所有货物采用出口级纸箱包装并打托盘,包装需满足运输过程中减少破损的要求,UNFPA保留未来要求为每个产品添加二维码的权利。 5.2 时间要求1. 报价需填写各产品的交付周期(自采购订单签发之日起);2. 若交付延迟14个日历日,UNFPA有权取消采购订单/合同;3. 不允许部分交付,除非UNFPA另有指示,货物需一次性全部交付。 5.3 交货地点最终交货地点为约旦河西岸的具体城市,具体地址在采购订单(PO)阶段确定。 5.4 清关与责任由供应商/投标人负责完成清关工作,清关责任与贸易术语(DAP)挂钩,供应商需承担交货至目的地前的清关、运输、卸货等所有相关责任和费用。
6.1 是否需要样品未提及样品相关要求,无需提供样品。 6.2 如有,样品邮寄地址及截止时间,是否需要样品收据无样品要求,此条不适用。 6.3 是否需要检验报告需要,两款医用设备(胎儿心率多普勒检测仪、手持式超声设备)交付时需提供工厂测试报告;所有货物到货后均需接受检验。 6.4 如有,要求是什么1. 工厂测试报告:由制造商出具,随设备交付,作为设备出厂合格的证明;2. 到货检验:由生物医学工程部门对医用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对所有货物进行到货检验,检验不合格的,UNFPA有权拒收;3. 货物需书面确认完全符合RFQ要求后,方可完成付款流程。
可以,本RFQ允许部分投标,投标人无需对所有品目报价,仅对部分品目报价也可构成完整投标。
未提及现场考察/勘察相关要求,无此项安排。
未提及标前会议相关要求,无此项安排;投标人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以书面形式发送澄清请求至指定邮箱,UNFPA将在UNGM平台和邮件中回复。
10.1 投标方文件要求1. 已填写并签署的报价提交表(Annex 2)2. 已填写并签署的技术报价表(Annex 3.1)3. 已填写并签署的财务报价表(Annex 3.2)4. 已填写并签署的投标人声明表(Annex 4)5. 巴勒斯坦公司注册证书6. 至少3份相似价值、性质和复杂性的合同证明7. 公司简介相关文件(含网站、注册年份、法律结构、UNGM注册证明<如有>)8. 质量保证认证证书(如ISO 9000及等效认证,如有)9. 环境相关认证证书(如ISO 14001/ISO 14064及等效认证,如有)10. 环境政策书面声明(如有)11. 可持续发展相关证明文件(如有)12. 联合国全球契约成员证明(如有)13. 银行信息(银行名称、地址、IBAN、SWIFT/BIC、账户货币、账号)14. 代理协议/独家分销协议/销售和维护授权书15. 所有文件的PDF版本(Excel格式原件另附),文件名称为英文并清晰标注内容 10.2 制造商文件要求1. 制造商名称、国家、地址、联系方式2. 制造许可证复印件3. ISO 9001、ISO 13485认证证书复印件(含认证机构、有效期)4. ISO 14001/ISO 50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或制造商签署的承诺函)5. CE认证证书(及欧盟III类产品的设计档案,如有)6. FDA 510k上市批准函/澳/日/加等国的设备许可证7. 符合性声明(签署并标注日期,符合ISO 17050,附证书复印件)8. 欧盟代表(EC Rep)联系方式和所在国家信息9. 产品在欧洲/美国等强监管市场的销售证明10. 临床研究报告(除I类非无菌、非计量医疗器械外)11. 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含产品代码)12. 产品技术数据表13. 产品、包装、标签的多角度照片14. 英文、西班牙文、法文的使用说明书15. 用户手册、安装/组装手册(如适用)16. 售后服务手册及联系方式(如适用)17. 可重复使用设备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说明18. 产品特定安全标准证书(如ISO 10993-1)19. 灭菌过程证书(如ISO 17665/ISO 11135/ISO 11137及等效)20. 制造商近3年上市后研究报告21. 制造商/贸易商的质量保证流程文件22. 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如有,含实验室名称和ISO 17025认可状态)23. 原厂操作手册(软、硬拷贝)24. 原厂服务手册(软、硬拷贝,含维护、故障排除、电路板原理图、备件清单)25. 工厂测试报告26. 产品原产地、来源地、生产日期证明27. 产品原厂目录和详细科学文献28. 产品在巴勒斯坦的安装数量清单(含同型号序列号、安装地点,如有)29. 医疗器械分类证明(如欧盟MDD/MDR分类)30. IEC 60601-1电气安全合规证明31. CE证书32. 手持式超声设备制造商的5年制造经验证明及产品安装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