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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展“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项目工作的需要,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开展采购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
2.服务事项:对梵净山保护区及周边社区人工驯化的天麻、黄连、石斛、党参、淫羊藿、七叶一枝花等药用植物资源和周边社区特色植物资源梵净山茶叶、特色食用野菜、食用菌类等资源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外观评价和物理测定方法
以及化学分析技术对药用植物中的物理化学成分进行详细分析和比较;通过大量分析数据构建基于关键代谢物的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化学指纹图谱,为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的品质评估和产地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利用非靶向代谢组学数据,结合梵净山产地同位素和矿质元素等多维度数据,构建高效的产地判别模型;对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活性成分的功能性验证。强化科研成果转化,为梵净山周边社区特色植物资源的保护、种植、宣传等提供科学数据支持,助力社区经济发展。
3.项目服务控制价:人民币45.0万元。
二、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1.完成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完成该项目。
2.质量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报告1份;提交梵净山特色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管理建议报告1份;提出梵净山周边社区特色药用植物的种植、产业发展建议;项目实施后3-5年内在SCD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EI1篇以上)。
三、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提供获取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截图(提供网站截图)。
6.关于本次采购我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分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报价评分细则附件,由局采购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填写“综合评分表”,汇总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方。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婧旭
2.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邮箱: 1837948844@qq.com
附件:报价评分细则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评分细则
一、评分因素所占权重(满分100分)
| 序号 |
评审 因素 |
权重 |
所占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服务质量 |
30% |
30 |
服务方案(1分~30分)。1.方案整体完整度和可行性高得20~30分;2.方案整体完整度和可行性一般得10~20分;3.方案整体完整度和可行性较差得1~10分。 |
| 2 |
技术力量 |
30% |
30 |
1. 主持人具备博士以上学历,专业为植物资源科技推广、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发酵工程等相关领域,从事过植物提取物工艺开发与生物评价相关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得5分;团队主要参与人员,具备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为植物资源科技推广、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发酵工程、土壤微生物、生态学等相关领域,每1人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 团队主要参与人员主持过植物资源科技推广、林源活性物开发、土壤调查、活性物生物验证等咨询、科研项目,每一项得2分,参与过相关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公开发表植物资源科技推广、林源活性物开发、土壤调查、活性物生物验证方面的科研论文,核心期刊每项得1分,SCI每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 3 |
报价部分 |
40% |
40 |
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 合计 |
10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