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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3.2款有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条款表述为:“本项目预算总金额或最高限价(含税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三年),其中单年度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超过单年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时应详细列明税率、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如因税率不明确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而无法进行价格评分的,评委会有权按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部。
招标人: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宁路2号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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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华社区新洲十一街139号中央西谷大厦1806
联系人:胡工、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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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fzb03@szc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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