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白城市凯伦大酒店3t/h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吉林白城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城市凯伦大酒店3t/h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 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开区分局)

  通讯地址:白城市开发大厦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凯伦大酒店3t/h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经济开发区胜利西路 333 号

白城市凯伦大酒店

主要工程内容有:本项目将现有 2t/h 生物质气化炉淘汰,新建 3t/h 生物质气化炉。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原有建筑物锅炉房,无新增建筑物,本项目为配套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量较小且施工期很短,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基础施工,无室外土石方工程,设备安装过程有少量的焊接等烟气产生,通过大气稀释,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施工期为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设施,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

(2)施工方必须文明施工,同时优化施工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室内施工,避开休息时间,降低对学生和周围居民的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第四章规定,禁止夜间(晚上 22 点至次日早 6 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如夜间施工,应向周围的居民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现有锅炉拆除产生的拆除设备、废塑料、钢筋等可出卖给废品回收部门。

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锅炉房及烟囱均利用现有,现有烟囱高为24m,污染物排放及烟囱高度均满足标准要求,采用布袋除尘作为颗粒物治理措施。

2、废水影响保护措施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本项目将现有2t/h生物质气化炉淘汰,新建3t/h生物质气化炉。由于不新增职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废水。新增锅炉排水及锅炉软化水制备废水属于清洁下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 噪声保护措施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从声源上控制,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锅炉房采用隔声门窗;锅炉房在定置设备时也应合理布局,基础部分应做减振处理,设备连接部位调整至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气化炉灰渣、除尘器粉尘均属于一般固废,可出售给肥料厂家生产肥料。废布袋及软化水处理设备滤料均由相应厂家回收处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