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关于未污染输液袋(瓶)及AB液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的市场询价公告-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福建福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我院拟对“未污染输液袋(瓶)、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进行市场询价,以便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价格参考。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回收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未污染输液袋(瓶)、AB液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

(二)服务对象: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各院区(达道院区、儿童院区、口腔院区、老年院区、琅岐院区)及皮肤病防治院(南院及西洪院区)。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2年。

(四)回收物品种类: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塑料输液袋、AB液透析桶。严禁混入医疗废物或生活垃圾。

(五)预估年产量:各院区合计年产量约 77.65吨(其中输液瓶约47.9吨、输液袋约26.9吨、AB液透析桶约2.85吨),此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各院区产生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三)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回收物品不用于原用途,不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询价,各参与公司不得围标、串标,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该公司永远不得参与本院的任何投标。

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仅为满足市场价格摸底需要,后续正式采购时,供应商须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为医院向回收方售卖,回收方支付费用给医院。请按 “元/公斤” 为单位进行统一报价(即每公斤回收物的回收单价)。报价不得低于0元/公斤,低于0元者为无效报价。报价须包含人工、运输、税费、耗材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报价(元/公斤),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天)、联系人及电话;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合规处置承诺函(内容须覆盖上述第二条第(三)款要求);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材料须加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报价的供应商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后续的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三)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总务科(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华伦中学1号楼3层总务科,邮编:350009)。

3、递交方式(二者选其一):

(1)现场递交:密封送达上述递交地点,密封信封封面请注明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寄:通过快递邮寄(到付件拒收),以签收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材料首页显著位置注明 “未污染输液袋(瓶)及AB液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回收询价-公司名称”。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其中:①报价单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格式可为Excel或Word版本;②除报价单外其余所有报名材料(需盖公章)需整合为一份PDF文件。纸质版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电子版发送至fzsyzwk8@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附件中的Excel/Word报价单请命名为:公司名称-报价单;PDF文件请命名为:公司名称-资质文件)。

联系人:肖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特别声明

(一)本次询价仅作为市场调研和采购预算参考,不作为最终采购承诺。我院采购办将根据询价结果依法依规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无论是否采纳报价,所有递交的资料恕不退还。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及福建省相关文件执行。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后勤保障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