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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漯河文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无氧铜杆项目目 |
报告表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高速路口东侧临颍县智能装备产业基地(二期)7#厂房1层 |
临环监表﹝2026﹞13号 |
临环监表﹝2026﹞13号关于漯河文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无氧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