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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临颍县迎宾大道与颍松路交叉口西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临颍晔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扩建2000万套塑料餐盒、1000吨玉米淀粉餐盒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漯河市临颍县颍川大道南侧临颍晔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实施后可以达到2000万套塑料餐盒、1000吨玉米淀粉餐盒的生产规模 |
1、废水:项目生产中不产生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排放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
无 |
2 |
河南智萌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配件300吨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漯河市临颍县固厢乡107国道巨陵路口南300米路东1号院 |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和办公设施进行生产,年生产300吨塑料配件 |
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排放建议值。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