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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秋香江污水主管、截污井清淤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紫金县秋香江污水主管、截污井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紫金县秋香江污水主管、截污井清淤工程;
2、建设地址:紫金县;
3、招标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其中:建安费627894.71元,基本预备费36670.90元)。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有效的证书网页打印页。
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公司缴交社保。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平均值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报名必须是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和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时,地点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网站(http://www.gdxinhuaho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