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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检院1m3液氢储罐绝热性能测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供方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省特检院1m3液氢储罐绝热性能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165000元
服务周期:1年
单一供方: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
公示依据:根据本单位《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4.6.5条规定,本项目符合“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单一来源原因:
一、*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单位与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在佛山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依据《合作框架协议》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单位与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将围绕液氢相关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展合作。本次液氢储罐静态蒸发率测试项目属于双方合作框架内的约定合作内容,符合前期既定的合作方向与业务布局。
二、为满足液氢气瓶、容器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型式试验的相关技术需求,我单位拟开展液氢储罐静态蒸发率测试。开展该测试,需满足1.能使用真实液氢介质进行测试;2.能对1m3储罐进行整罐系统级测试,而非部分材料样品。经市场调研,目前仅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符合开展项目所需的以上条件。
综上,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凭借其综合优势以及与我单位的战略框架合作基础,是此次液氢储罐绝热性能测试服务的最佳选择,故拟采用单一供方采购方式确定其为供应商。
公示期内我单位对该项目的单一供方采购方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对项目单一供方采购方式存在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纸质材料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质量管理部 李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x日
附件1 需求文件
一、技术需求:
1.提供测试所需的场地条件,包括配套的氢气排放设施、氢气泄露监测设备、消防安全设施。
2.提供储罐的安装服务,包括提供储罐与液化系统/安全泄放系统连接的液氢输送真空保温管道、氢气输送管道、阀门、接地电缆的使用。
3.提供测试过程所需的耗材:液氢、电、水、氮气、氦气、液氮。
4.测试系统的安装、测试准备与测试结束后的储罐与附件的抽空置换、测试前的状态确认与测试过程的操作监护。
5.提供项目涉氢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5人)。
6.测试内容及预计费用见表1。
表1 测试内容与预计费用
| 测试服务项目 |
单价/万元 |
数量/次 |
小计/万元 |
备注 |
| 1m3液氢储罐绝热性能测试 |
5.5 |
3 |
16.5 |
含设备临时仓储、安装 |
| 合计 |
16.5万元 |
|||
二、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双方可协商顺延。
(二)验收
1.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测试内容(包括对测试条件的满足)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采购人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后,供应商具体实施相关测试,提交测试报告。
2.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照约定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如果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双方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供应商提出适当索赔。
4.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直至争议解决后方可恢复支付;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争议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知识产权
1.采购人保留储罐及测试系统的技术文件的所有权。
2.测试过程的储罐性能数据、测试报告归采购人所有。
(四)保密和公开
1.供应商对测试数据、储罐相关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双方对合同信息保密,对双方投入的设备、系统的参数、型号、运行方法等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内。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含税)的30%预付款。
2.尾款:服务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含税)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