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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 状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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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鞍山工务段2026年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6-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鞍山工务段2026年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资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外单位施工监控管理办法》(沈铁工〔2021〕22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沈铁工〔2020〕13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1)《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2)《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2017); (3)《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 (4)《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 (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 10091-2017); (6)《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 第3部分 附属钢结构》(Q/CR 749.3-2020); (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10)《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沈铁工〔2020〕133号); (11)《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52-2017); (12)《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20); (13)《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 3.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非外力因素导致的损坏、功能异常,施工单位免费进行更换,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4.售后服务及要求:遇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提供处理方案及意见。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人技术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人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人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人技术人员,招标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2)中标人在施工、售后工作过程中,遵守职场管理规定,负责无偿清洁运输现场废物垃圾。 (3)踏勘要求: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邹乙,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履约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合法权益。 (5)项目主要施工材料进场前需经过招标单位验收,中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技术规格书不得上线使用。 (6)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鞍山工务段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工程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物资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鞍山工务段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工程业务外包。
2.说明:鞍山工务段管内16处铁跨公立交桥未设限高防护架。沈大线6处、沟海线1处、辽溪线3处、沈金线6处。铁跨公立交桥涵增设限高架工程。具体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工程具体项目、施工地点、数量分别为:
A01包件:
本工程涉及鞍山工务段管内共计16处铁跨公立交桥,具体包括沈大线6处、沟海线1处、辽溪线3处、沈金线6处。各工点现场照片如下:
1.沈大线K311+146桥
图2-1 沈大线K311+146桥 1-10.1m普通混凝土板桥
2.沈大线K263+043桥(沟海线K99+420与此桥同孔,按1座桥统计)
图2-2-1 沈大线K263+043 3-13m(上行)/3-11m(下行)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图2-2-2 沟海线K99+420 3-12m普通钢筋混凝土梁桥
3.沈大线K312+796桥
图2-3 沈大线K312+796 6-33.5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4.沟海线K68+709桥
图2-4 沟海线K68+709 50-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5.辽溪线K16+474桥
图2-5 辽溪线K16+474 4-20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6.辽溪线K39+250桥(下行线)(辽溪上行线K39+247 与此桥同孔,按1座桥统计)
图2-6-1 辽溪线K39+250 6-4.5m普通钢筋混凝土板桥(下行线)
图2-6-2 辽溪线K39+247 8-4.5m普通钢筋混凝土板桥(上行线)
7.沈金线K93+430桥
图2-7 沈金线K93+430 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8.沈金线K104+197桥
图2-8-1 沈金线K104+197 11-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2孔)
图2-8-2 沈金线K104+197 11-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10孔)
9.沈金线K105+423桥
图2-9 沈金线K105+423 4-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10.沈金线K123+397桥
图2-10-1 沈金线K123+397 1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1孔)
图2-10-2 沈金线K123+397 1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8孔)
11.沈金线K134+796桥
图2-11 沈金线K134+796 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12.沈金线K140+006桥
图2-12 沈金线K140+006 2-24m+5-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
13.沈大线K302+837桥
图2-13-1 沈大线K302+837 2-8.2m+2-8.525m+1-15.35m框构桥
图2-13-2 沈大线K302+837 2-8.2m+2-8.525m+1-15.35m框构桥
14.沈大线K304+497桥
图2-14 沈大线K304+497 2-8.5m+2-11m+1-16.3m框构桥
15.辽溪线K14+828桥
图2-15-1辽溪线K14+828 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1孔)
图2-15-2辽溪线K14+828 3-32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第3孔)
16.沈大线K294+497桥
图2-16 沈大线K294+497 1-6m普通钢筋混凝土梁
本工程涉及鞍山工务段管内共计16处铁跨公立交桥,共计增设37个限高防护架。
1. 沈大线K311+146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台)桥下道路为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宽9.0m,铁路桥桥下最小净高2.6m,铁路桥右侧既有公路桥下最小净高3.48m,于两桥间(距离铁路桥右侧不小于5.0m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16.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16.50m)、限高2.5m(按铁路桥最小净高设置),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22~23”、“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1个。
2. 沈大线K263+043桥
本桥第3孔(2号墩~3号台)桥下道路为砂石路,道路宽3.0m,桥下道路路面宽3.0m,沈大上行线第3孔桥下最小净高3.8m,沈大下行线第3孔桥下最小净高5.08m,于沈大上行线桥第3孔右侧(面向沈阳)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4.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4.5m)、限高3.7m,拆除既有非标准架1个;于沟海线桥第3孔左侧(面向海城)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4.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4.5m)、限高3.7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3. 沈大线K312+796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墩)桥下道路为土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2.98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4.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4.5m)、限高2.9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4. 沟海线K68+709桥
本桥第39孔(38号墩~39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3.0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6m)、限高2.9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5.辽溪线K16+474桥
本桥第4孔(3号墩~4号台)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3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左侧限高架限宽5.8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6.4m)、限高4.20m,右侧限高架限宽4.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4.6m)、限高4.2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6. 辽溪线K39+250桥
辽溪下行线K39+250桥第4孔(3号墩~4号墩)桥下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3.06m,于桥下左侧岔道口前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8.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8.5m)、限高2.80m。
辽溪上行线K39+247桥第4孔(3号墩~4号墩)桥下道路为水泥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2.88m,于桥下右侧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4.6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5.1m)、限高2.80m。
限高架结构形式均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
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7. 沈金线K93+430桥
本桥第3孔(2号墩~3号台)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3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7m)、限高4.2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为防止车辆绕过限高架通行,对道路两侧车辆绕行处设置隔离防护桩,防护范围长度22m,隔离防护桩结构形式详见“限高架改造参-02”。
8. 沈金线K104+197桥
本桥第2孔(1号墩~2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3.8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5m)、限高3.7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
本桥第10孔(9号墩~10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8m,桥下最小净高4.3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4.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4.6m)、限高4.2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
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4个。
为防止车辆绕过限高架通行,对第10孔桥梁两侧车辆绕行处设置隔离防护桩,桥孔左右两侧防护范围长度合计18m,隔离防护桩结构形式详见“限高架改造参-02”。
9. 沈金线K105+423桥
本桥第2孔(1号墩~2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3m,桥下最小净高3.70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5.3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5.8m)、限高3.6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10. 沈金线K123+397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4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7m)、限高4.30m。
本桥第8孔(7号墩~8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8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7m)、限高4.30m。
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
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4个。
11. 沈金线K134+796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墩)桥下道路为土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5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7m)、限高4.4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为防止车辆绕过限高架通行,对车辆绕行处设置隔离防护桩;右侧防护范围合计长度13m,隔离防护桩结构形式详见“限高架改造参-02”。
12. 沈金线K140+006桥
本桥第7孔(6号墩~7号台)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3.0m,桥下最小净高4.7m,于该孔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3.1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3.7m)、限高4.5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2~13”、“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13. 沈大线K302+837桥
本框构桥小里程侧第1孔桥下道路为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宽6.5m,桥下最小净高3.18m,于该孔桥下左侧匝道3端部(来车方向)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7.2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7.7m)、限高3.1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
本框构桥大里程侧第5孔桥下道路为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宽6.53m,桥下最小净高3.15m,于该孔桥下右侧匝道1端部(来车方向)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8.5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9.0m)、限高3.1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于该孔桥下右侧匝道2端部(来车方向),路面宽13.1m,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18.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18.75m)、限高3.1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22~23”、“限高架改造参-01”。
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3个。每处限高架顶部2个角点分别安设1个太阳能交通灯。
14. 沈大线K304+497桥
本框构桥大里程侧第5孔桥下道路为城市道路,路面宽10.0m,桥下最小净高2.8m,于该孔桥下右侧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12.0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13.0m)、限高2.5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6~7”、“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1个。该处限高架顶部2个角点分别安设1个太阳能交通灯。
15. 辽溪线K14+828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墩)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8.5m,桥下最小净高4.80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左侧限高架限宽9.5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10.0m)、限高4.70m,右侧限高架限宽10.5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11.0m)、限高4.7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8~19”、“限高架改造参-01”。
第3孔(2号墩~3号台)桥下道路为砂石路,路面宽18.0m,桥下最小净高4.70m,于桥下两侧各设限高防护架1个,限宽20.75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21.75m)、限高4.60m。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22~23”。
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4个。
16. 沈大线K294+497桥
本桥第1孔(0号台~1号墩)桥下道路为土路,左侧路宽3.7m,右侧路宽3.3m,桥下最小净高3.38m,于线路左右侧各设置限高架1个,其中左侧限高架限宽5.8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6.3m),限高3.2m;右侧限高架限宽4.9m(道路两侧立柱中心间距为5.4m),限高3.2m,拆除非标限高架1座。限高架结构形式详见'专桥设(05)8184-10~11'、“限高架改造参-01”。本工点共增设限高架2个。
各立交桥具体数据详见附件一。
限高架位置一般情况下距离圬工梁外边缘最小距离不小于5.0m,具体设置位置应结合现场情况确定。
二、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1.执行的技术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外单位施工监控管理办法》(沈铁工〔2021〕22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沈铁工〔2020〕13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本次增设限高防护架按照“沈铁工〔2020〕133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执行,根据既有道路标准及桥涵现状合理选择限高架形式。
①限高防护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材料选择应符合少维修和方便维修的要求。
②铁路上跨通行机动车辆道路的桥梁、涵洞净空不足5m,应按标准设置限高防护架及相关标志。
③设置位置不能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设置宽度不得小于道路路面的实际宽度,距桥梁边缘的距离应满足《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铁路安全保护区距离的规定(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规定距离要求时可适当调整,以限高防护架倾覆不碰撞桥梁为原则,最小距离不小于5m)。
④设置净空高度(横梁底至路面)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低于桥涵净空高度20mm~100mm,并与限高警示标志一致。对于桥涵两边存在道路变坡点的限高防护架,其设置净高可视坡度大小适当减少,既不能影响正常车辆通行,又要避免失去防护作用。
⑤结构形式及材料应满足《铁路桥限高防护架设计图》(专桥设〔05〕8184)图纸要求。
⑥限高防护架立柱分为上下两部分,采用法兰盘连接,下部立柱与基础采用法兰盘连接,上部立柱与横杆采用坡口焊焊接,焊接符合TB 10091-2017、GB 50661-2011相关规定。
⑦限高防护架应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条纹,条纹间距为200mm~400mm,条纹垂直杆件轴线方向。
⑧限高防护架的所有构件均应进行严格的防腐除锈处理,在除锈后进行涂装,涂装应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第3部分 附属钢结构》(Q/CR 749.3-2020)中第4涂装体系的规定。
⑨限高防护架上应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设置相应的限高标志,标志要保持完整、清晰、规范,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标准的相关要求。
⑩防护架上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设置标识板。
⑾设置本防护架应注意根据设计路面宽度选择合适的跨度,不得小于路面宽度。
⑿按实际限制高度和路面宽度对防护架高度和跨度进行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高度减少时应从立柱底向上截除;
b跨度减少时应在所适用范围内减小横梁长度。
⒀对部分工点既有限高架为非标的,予以拆除,更换为符合标准的限高架。
⒁为防止车辆由桥梁邻孔绕行,对道路两侧邻孔桥下增设道路封闭桩。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 。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①立柱、横杆:热轧无缝钢管,钢材采用Q355,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的要求,质量等级D级。
②预埋钢板:采用Q355D级钢材。
③立柱基础:采用C30混凝土。
④三角支架形限高架立柱及斜撑内填充:C20混凝土。
⑤钢筋:基础HPB300为热轧光圆钢筋、其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24的规定;HRB400为热轧带肋钢筋、其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4的规定。
⑥螺栓、螺母及垫圈应符合GB/T 6170-2015、GB/T 5782-2016、GB/T 95-2002相关规定。
4.维保条款及售后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3 %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30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②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乙方施工所有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③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 。
三、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及结算单位:鞍山工务段。
付款方式:采购单价已包含运费,开具9%增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
2.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履约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10%。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12个月。
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3%。
※技术标准的响应
你方如果对采购物资技术规格有疑问,请采用书面形式传真至鞍山工务段技术咨询人。
你方应根据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做出报价,鞍山工务段不接受多个报价或备选方案。
四、招标要求
(一)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一)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的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六、环保措施
(一)施工弃料、废水、废气和废液等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为减少工程施工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三)拆除的原有零部件应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能乱扔乱弃。
(四)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
(五)施工时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作业时严格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外单位施工监控管理办法》(沈铁工〔2021〕22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沈铁工〔2020〕13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相关要求作业。
(二)作业后对作业区段内钢轨及轨道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污染,不影响到其他线路结构状态。
(三)写实要求:施工方要每日做好写实,对整体施工流程、时间节点、工作量、环境情况等进行记录。
(四)使用吊车存在倾倒侵限时需要联系天窗作业。
(五)项目竣工前15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六)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机具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使用机具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七)当现场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中标人要及时与投标人联系,必须经双方现场核对后,方可施工。
(八)遇施工应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九)1.限高防护架钢构件在工厂加工制作,经检验合格后,运输至现场安装。2.基坑采用放坡开挖施工,坑顶四周设置施工围挡。3.基础施工前应注意法兰盘预埋件的安装。4.施工期间如破坏既有路面,施工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5.施工现场如距离附近道路较远,可采用小型机械倒运,如倒运距离较远,可在混凝土中加入适量缓凝剂延缓混凝土凝结时间,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
(十)1.施工时应严格遵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20)、《铁路钢桥制造规范》(Q/CR9211-2015)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2.施工应按设计工序依次进行,前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限高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熟悉通用图,严格按照通用图中要求进行安装,核实道路路面宽度、桥下净高等数据,如发现与设计不符,及时与设计沟通。4.邻近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应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5.限高防护架批量制作前,务必先进行试制和试安装,合格无误差后再进行批量制造,如发现问题或施工困难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6.钢结构焊接要求按《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 10091-2017)第6.2条有关规定办理。7.钢构件加工完成后,清除表面污渍、铁锈后立即进行涂装,如在安装过程中有焊接的位置,安装完成后应对焊接位置补刷防腐涂料。8.建议采用专业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9.限高架安装施工属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10.施工现场要注意保护铁路设备及用电安全。11.开挖基坑前对各种隐蔽设施,如各种电缆电线要提前调查,设置明显标志或覆盖物加以防护,使得基础与各种线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先拆迁后施工。施工中发现不明电缆、电线等,应停止施工,应及时上报,查明后再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处理。12.施工三角支架式结构限高架时,支架斜撑应位于邻近桥涵侧,预埋螺栓、钢板安设位置在灌注混凝土前应认真反复校核,切勿埋反、埋错。限高架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应核实模板尺寸,确保基础尺寸满足通用图要求。13.三角支架形限高架立柱、斜撑内应按严格通用图要求灌注混凝土。14.同一桥孔两侧的限高架实际限高应保持一致,同一限高架横梁底面至路面距离应保持一致。15.对城市道路或车流量较大的下穿立交安设限高架时应选择在车流较小时段进行,以减少对道路交通运营影响。16.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办理。
(十一)1.运营期间的养护、维修应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公铁立交桥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建立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设备台账,定期对限高防护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高与实际是否相符、防护架立柱与横梁联结处等薄弱部位、限高防护架油漆失效情况,若发现构配件松动、损坏、丢失、锈蚀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2.各级检查人员要把立交桥限高防护架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添乘、巡检人员,发现限高防护架损坏、桥下道路改移、车辆绕行及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时,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3.限高防护架设施如发生被撞或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部门要派人立即到现场检查桥梁状态,并立即组织修复,同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处置。限高防护架未修复前,现场派人24小时看守。4.接到限高防护架被撞的桥梁处所晃车信息时,要全面检查线路、桥涵设备的状态,未确认设备状态前,绝不允许盲目放行列车。5.限高防护架需看护、维修时,应提前与村屯、市政、交管等部门联系,必须在作业区域内规定设置机动车隔离设备、警示标志牌等设施,做好道路安全防护。使用吊车、铲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时,工务段要与机械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6.由于交通肇事等原因造成的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等防护设备损坏,相关修复费用由肇事车辆赔偿。
(十二)中标施工单位选派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和现场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资质审核需提供工作关系证明(工资条、工作证等)、身份证明等材料。段将组织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进行培训,培训后,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由段制作并下发培训合格证书,加盖防护员培训专用章,证书有效期仅限于在本中标施工单位从事我段工程整治施工期间,使用范围仅限于桥梁、路基或隧道指定施工项目,禁止超范围使用。
(十三)附:说明书、鞍山工务段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工程统计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或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鞍山工务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邹乙,*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邹乙,*开通会员可解锁*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97131725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 1 |
A01 |
鞍山工务段2026年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业务外包 |
见技术规格书 |
项 |
1.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9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招标各项要求,可正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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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建工作簿.xls
ZTSYJCGS2026-0414沈阳局集团公司鞍山工务段2026年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业务外包业务外包电子招标公告.docx
鞍山工务段铁跨公立交桥限高架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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