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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万年如怡医院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局机关各股室、各参保单位、万年如怡医院: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经该机构自主申请和局研究同意,决定3月20日起暂停万年如怡医院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万年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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