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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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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
| 2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 通过 | |
| 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通过 | |
| 4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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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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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4楼路云泉直街2-4号海垦大厦706房
招标人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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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资格审查报告(复建二期保险)(去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