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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局)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96520B
招标单位签订人:余韬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76332
中标单位签订人:李牧川
合同金额:0.020987万元
招标控制价:212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合同期限:勘察工期初步约定为:以能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为准。 设计工期初步约定为: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方案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发现问题的,应在1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方案确定后60天,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
质量要求: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主要内容:完成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2.1款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勘察-设计承包的方式,并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技术评审服务、设计协调服务、现场服务等)等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