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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张数投【2025】245号批准建设,现拟实施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路网体系,拟实施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位于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拟于张杨公路和西二环交叉处设置枢纽型互通,同步改造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段约4.2公里,其中主线高架桥为3061米。快速化改造采用“高架+地面”形式,高架系统均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断面全宽26.lm;地面系统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断面全宽44.5m。工程建安费约10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ZYGL-AQZX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是对张家港市张杨公路(疏港高速-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展安全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含环保),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咨询管理
①协助招标人做好工程开工前安全环保生产条件核查。
②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行为,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巡查,提交现场安全环保巡查报告,并督促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③根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季节施工的特点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安全环保专项检查方案、活动方案,参与各类专项安全环保检查。
④完成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考核等各类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并协助甲方进行安全环保生产考核。
⑤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评审。
⑥参与对支架搭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线安全教育培训。
⑧编制招标人的项目工程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协助招标人组织应急演练。
⑨指导并配合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家对平安工程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⑩配合招标人做好上级主管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检查及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检查及考核。
11配合招标人做好对项目的安全经费、环保经费的审查工作。
12参加月度安全环保生产工作例会及其他与安全环保管理相关的会议。
13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健全招标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台账。
14协助招标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15其他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①施工技术指导意见的编制、技术交底及培训。
②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及施工方案的审查与咨询。
③临时结构设计方案验算复核与评估。
④现场巡查及指导。
⑤其他需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具体起算时间以施工开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的专业包含公路;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服务)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为准】;
(3)拟投入人员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已完的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投入2名安全咨询人员,其中1名安全咨询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另1名安全咨询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2020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的2名安全咨询人员均具有已完的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经验。
⑤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咨询人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服务类)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陆寅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潘晶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szfhgczx@126.com
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9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5)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6)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7)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的要求及规定编制。
(10)投标人在填报报表时,若《表3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无法选择“安全咨询人员”职务时,可在报表时选择“安全工程师”职务。
2025年10月28日
1*开通会员可解锁*00810H-1
E43*开通会员可解锁*3601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