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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7#校园超市的房屋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
| 房产 | 租赁面积 | 80.1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2(首次合同签署3年,合作期内学校考核皆合格,经承租方申请,并经学院研究同意可续签2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装修期限 | 15个自然日 | |
| 补充说明 | 装修期15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 |
承租押金 | 成交年租金的50% | |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所在楼层 | 架空层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房屋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校园内,周边分布学生食堂、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学校占地面积810亩,在校生12000余人。 |
其他情况 | 有部分货架可协商处理。 |
| 租赁用途说明 | 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照学校规定经营,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京江学院周边高校和大润发优鲜APP商品原价。经营范围:师生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面包(卖保质期在15天以内的面包)等;不得经营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管制刀具、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蚊香器、蚊香、自加热类商品等),不得出售学校规定的违章电器,所售商品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须有3C认证标识,否则禁止销售;严禁销售烟、酒、含酒精的饮料产品及三无产品;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热食加工及油炸类小吃(含二次加热,包括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面饼、饺子、汤圆、甜品、饭团、盒饭、肉串等食品),不提供热水服务。不得用于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8.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9.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不得在超市内进行食品再加工;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查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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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8.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8 | |
| 评估机构 | 江苏立信慧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进行现场踏勘后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单盖章(现场踏勘确认单需提前自行打印),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照学校规定经营,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京江学院周边高校和大润发优鲜APP商品原价。经营范围:师生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面包(卖保质期在15天以内的面包)等;不得经营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管制刀具、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蚊香器、蚊香、自加热类商品等),不得出售学校规定的违章电器,所售商品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须有3C认证标识,否则禁止销售;严禁销售烟、酒、含酒精的饮料产品及三无产品;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热食加工及油炸类小吃(含二次加热,包括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面饼、饺子、汤圆、甜品、饭团、盒饭、肉串等食品),不提供热水服务。不得用于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8.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9.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不得在超市内进行食品再加工;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查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十、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校内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一部分商业网点项目。目前与校园超市有关商业网项目:自动售卖机、面包店、瑞幸咖啡、麦当劳等。承租方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 十一、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十二、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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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89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25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超市经营相关内容),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报名承租; 2.意向承租方拥有2023年以来(任意履约期限)至少2家且经营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高校超市经营服务业绩,且获得所在学校正向评价证明(需提供经营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对象盖章的正向评价证明材料,合同服务时间和经营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为无效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的信用记录截图;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服务对象单位具有类似项目1年及以上管理服务经验(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管理服务经验期间意向承租方与服务对象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意向承租方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意向承租方2026年1-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参与本项目前三年企业平均负债率 ≤ 50%,提供近三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承租方,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6.承租方须具备并提供以下证书,包含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被处罚的记录或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4.承诺近三年无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5.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开业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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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与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在合作期间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不可以转包、分包。 3.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踏勘的意向方报名。 4.承租方需提供经营方案,签订合同前要征询学院审核,包含不限于:组织架构、经营思路、盈利分析、采购运输、食品溯源、质检、商品配置方案、师生优惠服务举措与承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过期食品管控、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 5.承租方应具备一定的常温、冷藏、冷冻运输配送能力,详见合同第五条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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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5.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开通会员可解锁*295093.shtml)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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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意向承租方拥有2023年以来至少2家且经营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高校超市经营服务业绩,且获得所在学校正向评价证明(需提供经营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对象盖章的正向评价证明材料,合同服务时间和经营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为无效材料); 5、信用中国相关截图; 6、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人员服务类似项目1年及以上的服务经验期间意向承租方与与服务对象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意向承租方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意向承租方2026年1-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参与本项目前三年企业平均负债率 ≤ 50%,提供近三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承租方,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第3~5条对应的承诺书; 10、踏勘证明文件(附件下载); 11、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及时补充。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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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附件资料 | 7合同模版.pdf现场踏勘确认函.docx一次性报价承租承诺函.doc | |||
标的物位置
GS (2025) 1508号 - 甲测资字11110974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肖剑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 1.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联系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保障服务部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意向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 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2.联系人: 肖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规定勘查时间,公告发布后第3天10:00-16:00) 3.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4.意向承租方须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中明确经营范围及类别,由出租方进行初步资格筛查。 5.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