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周边道路交通导改工程312LS24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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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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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周边道路交通导改工程

312LS24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以 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14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 苏交建许字 〔2025〕00222 号批 准,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城大道西侧(K147+834.220),顺接现状洛新高架,沿老路线位向西,主路高架连续上跨新长铁路、惠洲大道、人民南路、锡西大道、直湖港后落地,地面式与常州段顺接(K158+090.297),终点位于西山港桥东侧、无锡/常州市界处,全长10.256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主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 里/小时;辅路在 261 省道以东为双向六车道、辅路在 261 省道以西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

本项目为 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周边道路交通导改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 312LS24 ,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计划工期:9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维护期至 312 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 1 1 日至今(以《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报表“表 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中信用等级(施工类)被评为 C 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人员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 3 4”中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起始月为 2025 11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约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 18 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杨晓

招标代理: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御园南 A-34 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赵阳、潘登

E-mail:99318154@qq.com

8.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6 01 23 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 02 06 13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 02 06 14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①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②“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③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④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⑤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特别提醒: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②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等,不得出现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 0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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