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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湖滨校区超市经营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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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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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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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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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基本 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6C 所在地: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函【2025】45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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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湖滨校区超市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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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面积 |
约8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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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拍价 |
19.0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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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拍保证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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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价幅度 |
500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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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仅限超市经营(经营范围详见本公告特别事项说明中第三大项第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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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该标的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租期视为1.5年,租金按1.5年收取,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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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①该标的无房屋产权证书,标的拍卖及交付均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②对不可预测的上级政策性的基地调整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学期时间变短等类似情况,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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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宿迁中立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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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 |
宿中立咨评报字[2025]第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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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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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租赁价值) |
19.0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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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1.5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将1.5年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至拍卖公司账户(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或拍卖公司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公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拍卖公司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异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公司、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以现状交付,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公司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公司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出租方不对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对校内实际经营天数(由于放假等原因学生在校天数少于校历计划天数)进行承诺。竞买人在竞拍前要对本项目潜在经营风险和经营安全管理责任有充分的评估并审慎竞拍,买受人应独立承担本项目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出租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不得在经营期间或合同到期后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或延长租赁合同时间等让利要求(本条款所述“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寒暑假学校提前放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离校、周末或考试调休、学生在校实际教学时间与学校校历时间不符、在校学生人数少、学生校外消费多、学校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学校未做到全封闭管理、毕业学生提前离校、营业时间或区域受到影响、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成交价格高、经营证照许可手续无法审核办理、经营严重亏损、经营成本上涨等)。 5.买受人应合法经营,自行负责申请办理超市《营业执照》《商品经营许可证》健康、卫生、消防、治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经营许可手续,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遵循“谁成交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买受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如发现买受人存在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①须具备完善的采购、经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等监管规章制度, 商品进货渠道合法,建立索证索票档案,做到货源能溯源,服务流程清晰明确;②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标的所在地的周边市场或超市同类产品的价格;③应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销售:烟、酒、管制刀具、打火机、不良读物;禁止销售无“SC”标识或超出保质期的商品;禁止销售“三无”商品、自制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污染环境的商品;禁止制作、销售三餐主食及烘烤类、油炸类小吃;禁止现场自制加工食品、自制奶茶、自制饮品并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如煮五香蛋、烤肉串、散装食品、甘蔗、热饮、冷饮、自制熟食品、制售饭菜、小笼包子、馒头、油条、豆奶、豆浆、奶茶、煮方便面等);禁止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④对所经营的商品应保留相关的支出及收入的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或收据等),自行准备收银系统,对出售的所有商品必须向购买者提供购物凭证或发票。 8.经营用房内卫生、值班、管理、服务电话、管理制度应齐全公示上墙。 9.在经营期间,买受人所需相关设备设施由其自行购置并安装,并须达到国家安全、卫生等标准。 10.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维护设备运行,自行自费承担相关设备保 养、维修、维护,做到自我管理,自负盈亏。 11.买受人在标的经营期间应自行聘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员工,该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各类证件须报出租方审核后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买受人自行聘用的员工与出租方无隶属关系,且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办理用工手续,如所聘用员工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的均与出租方无关。 12.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淮海技师学院的有关制度规定。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等管理部门对超市的消防、水电、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检查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1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需要校方提供水、供电接入等资源服务,需提出申请。水表、电表、室外管网、电缆由校方安装到经营场所进户入口处。室内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负责解决,水、电费执行政府部门规定指导价格,按月抄表上缴财务。 14.买受人在租赁期内的经营项目应按本公告内标的租赁用途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其他项目,经营对象仅限于校内师生,经营时间为非教学时间。 15.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应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6.出租方在经营期内应当承担该标的的日常管理职能,如发现买受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17.买受人在对标的经营用房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承租结束后,买受人投入到该经营用房中的装修、装潢等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8.在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要求。 19.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时,买受人必须保证隶属出租方的设备设施完整且功能正常。买受人购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房屋的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其它属买受人购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买受人自行搬离。买受人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学校。逾期不搬的,买受人应按届时租金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封锁房屋等),且出租方有权将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的设备设施及物品等按无主物自行处置,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拍卖,在标的交付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21.买受人在标的租赁期间,对标的经营用房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物品等)全部清楚知晓,在使用该经营用房过程中应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如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买受人应严格执行《租赁合同》《淮海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如有违反,出租方可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3.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淮海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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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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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本公告要求相符;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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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函【2025】45号 ; 2.宿中立咨评报字【2025】第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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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竞买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竞买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拍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拍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拍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拍保证金的,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将竞拍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开通会员可解锁*086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拍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竞拍保证金须从企业账户转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拍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保证金退付方式: 2.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2买受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 (1)退还方式:出租方以现金或支票(无息)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 (2)退还时间:租赁合同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 (3)退还条件:租赁合同到期,合同双方对履约过程无争议。 2.3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买受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2)买受人迟延支付租金的; (3)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从事违法经营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买受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未按照规定时限搬离的; (6)买受人向学校提出减免租金、水电相关费用或延长期经营时间等让利性要求的; (7)其它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 2.4未成交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履行以下事项:①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至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缴清1.5年的租金及拍卖佣金(成交总额的1.5%);②拍卖成交公示结束7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司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上述款项转入账户与竞拍保证金转入账户相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拍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超市管理与考核办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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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出租方: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 拍卖公司: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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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24J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0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