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淮安区2026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工程 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1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和向上争取,招标人为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区2026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区苏嘴镇、山阳街道、复兴镇、石塘镇、博里镇、平桥镇及漕运镇。
2.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包括苏嘴镇、山阳街道、复兴镇、石塘镇、博里镇、平桥镇及漕运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边坡修整、混凝土护坡、混凝土格埂、混凝土护底等。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淮安区 2026 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包括苏嘴镇、山阳街道、复兴镇、石塘镇、博里镇、平桥镇及漕运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边坡修整、混凝土护坡、混凝土格埂、混凝土护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
体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四方缺一不可),三者缺一不可;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 1 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 4 月 30 日至2026 年 5 月 25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请招投标各方主体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 月 26 日 9 时30 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 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 年版)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29分;项目管理机构、业绩1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0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 的99%(含)~100%(含)之间的得 60 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100%以上每超过+1%扣 0.5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9%以下每超过-1%扣 0.3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9 |
|
1 |
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4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土方工程 |
4 |
土方开挖及填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预制块护坡 |
4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预制块护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混凝土工程 |
3 |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水土保持 工程 |
4 |
苗木、草皮(籽)采购、检疫等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3分,施工及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施工进度及资源配置 |
3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3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1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1分;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业绩、项目管理 机构 |
11 |
||
1 |
企业业绩 |
3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生态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3分,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不得和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重复计算。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3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有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生态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3分,最高得3分(担任过类似业绩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如提供项目副经理的需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和企业业绩重复计算。 |
3 |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及项目组人员职称 |
5 |
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水利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水利五大员中有一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备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注:1、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2、本项目生态河道类似业绩包括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 年4月3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 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 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区梁红玉路58号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5楼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西侧办公楼1号楼
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淮安区数据局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79
HASL-GZ-2026040001-001-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