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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NJFJ2501057-01SGGH
| 项目名称: | 五台山中心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项:允许分包;允许分包范围:蒸汽管道安装;分包金额要求:详见投标报价文件;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高效变频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可选品牌增加格力、美的两个品牌。
3. 补充完善合同专用条款12.2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4.补充完善合同专用条款14.2款: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竣工结算核对并签字确认的时间不超过30天)后向承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二)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疑问1:关于“蒸汽管道安装部分属于特种作业,需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方可实施,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均不能覆盖本项目蒸汽管道安装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建议增加投标人资质的建议。
回复:本项目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建筑工程交易系统的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拟定企业资质为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上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不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不能作为本项目资质条件,否则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具有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本项目蒸汽管道安装活动能力的投标人可以直接从事该部分的安装活动;不同时具有本项目蒸汽管道安装活动能力的投标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从事该部分安装活动。
疑问2:建议在高效变频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可选品牌中增加格力、美的两个品牌。
回复:同意增加。
疑问3:确认此次招标的冷却塔是否可以采用玻璃钢冷却塔。
回复:按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疑问4:现场原冷却塔数量是3台单风机,现场是2台双模块冷却塔,共计4台风机。如按照清单来计算电缆利旧还缺少一根,同时原冷却塔启动柜也需要进行改造增加一路电缆。以上项目清单内均没有体现,报价时是否将以上因素考虑进报价?
回复:本次设计按照一台冷却塔一路电缆设计,两台风机共用同一路电缆。现场踏勘情况如下:机房靠墙处有五台控制柜,其中降温风扇电源控制柜和冷却塔2和3控制柜的电源进线是一根70平的电缆,两电柜串接。冷却塔2和3控制柜的出线为两根16平的电缆分别至2#和3#冷却塔。此冷却塔2和3控制柜为本次利旧的控制柜,出线电缆为利旧的电缆。
疑问5:现场板换及水泵位置与图纸位置不符,对应配电箱进线电缆(3*50+2*25)的清单数量是否需要调整?
回复:此处设计为新系统热水泵控制箱位置与现场板换及水泵位置无关,大厅及更衣室两台水泵设备仅换新,电缆不更换。
疑问6:电气部分清单序号49中,电缆规格型号为WDZ-YJY-3*150+2*95,实际电缆规格为WDZ-YJY-3*150+2*70或WDZ-YJY-3*185+2*95;经过与电缆厂家核实,市场上无此型号电缆。请问清单内该型号电缆是否标注有误?
回复:标注无误,按图施工,采用WDZ-YJY-3*150+2*95电缆。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7.4.5条,表7.4.5要求,电缆芯线截面积>35时,接地连接线允许最小截面积不小于电缆芯线截面积的一半。我们用的150的电缆,原则上接地连接线允许最小截面积不小于75。市场上没有75的芯线,所以用最接近的95线缆来代替。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5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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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5F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81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