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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续建项目(许河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续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东政服投〔2025〕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许河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续建项目(许河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
2.2建设地点:位于东台市许河镇友林大道南侧,创业路西侧。
2.3建设内容:拟在东台市许河镇建设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工程规模:拟在东台市许河镇建设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次建设规模为1000m3/d,配套DN300-DN400污水重力管、dn150污水压力管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6工程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2789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续建项目(许河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18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6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说明: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另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要求;如提供联合体方式承包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满足以下第②项要求:
①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由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
②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在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投标人须知3.5.2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内容、施工量达到本次招标工程业绩要求的,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协议书仍不能体现的,业绩不予认可),且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1、12.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22时00分至2026年3月5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554060331@qq.com
项目负责人:尤先生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评标办法
|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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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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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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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项目负责人未按约定时间参加答辩签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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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取值为15)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取值为15),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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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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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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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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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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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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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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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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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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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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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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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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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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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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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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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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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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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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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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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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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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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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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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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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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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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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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
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答辩题目2题,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答辩的或答辩对业务不熟悉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在2026年3月5日9时00分前抵达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并签到,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注:为确保答辩环节的公平、公正,所有参与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将直接视为答辩无效。 1、答辩开始后,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应独立完成答辩内容,闭卷答辩,不得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纸。 2、服从交易中心和管理人员统一安排,答辩前,将手机等所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不得仅设置为静音)。答辩过程中,严禁使用、操作或查看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3、答辩结束后,应立刻停止作答,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迅速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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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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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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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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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3%。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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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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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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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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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其他评分因素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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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招标公告(签章).pdf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84-8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87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