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广告位经营权公开转让
发布时间:
2026-09-16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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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经营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江苏产权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镇江市丹徒区广告位经营权公开转让
其他资产 其他说明信息

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所对应的主城区(宜城街道)及高资街道、谷阳镇和高新技术产业园等范围内站台、路灯、道路广告牌等。经营权期限:本项目经营权期限为 15年,自经营权移交之日起计算。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1555.49万元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润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镇江)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一、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 《经营权转让合同》 (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运营、管理标的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运营、管理标的。

八、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运营标的所需的相关手续,必要时,转让方予以协助。

九、项目服务内容

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受让方应当为镇江市丹徒区全域城市公共空间广告资源市场化运营,具体为系统整合辖区内公交站台大牌、路灯灯箱广告、道路沿线灯箱、独立落地广告牌及中央绿岛广告等多元化户外广告载体,面向市场提供全品类商业广告发布、公益宣传统筹布设、点位定制化租赁等核心服务,同步配套广告设计制作、设施日常运维等全链条支撑服务。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

十、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资源情况,须在报名前与转让方联系后,确定现场勘查时间。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226748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批准文件 《丹徒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丹徒区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16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履行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并取得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遵守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与业态管控要求,自主开展合规经营活动并获取相应经营收益;确需新增或调整经营业态的,向转让方提交经营方案,经转让方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五)意向受让方承诺:经营权期限内,经营资产产生的各项税费、水电费、卫生费、保险费、维修费、通讯费用等为开展正常经营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承诺:配合转让方要求举办的特定商业活动,如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举办上述活动,转让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负责相关活动的运营,受让方不得以占用经营资产为由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八)意向受让方承诺: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受让方按资产现状交还标的物;经营权转让合同期内受让方在标的物上投资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附属物等)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主张补偿或拆除;对逾期未清理的资产视同放弃所有权,由转让方无偿接管并处置。 (九)意向受让方承诺:经营权期限内,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及数据统计工作。 (十)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归属于本项目的任何数据及信息。 (十一)意向受让方承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备注: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标的交割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联系人 蒋泽茜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 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 ‘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二、保证内容:

(一)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二)《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

1、违反竞价规则;

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

4、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 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以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开通会员可解锁*295093.shtml) 执行。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 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 ),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 “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增价幅度:100000元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附件资料 收购承诺函(请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上转PDF版本经营权)(1).docx开票信息(公告附件).docx10镇江市丹徒区城区广告位经营权转让协议.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联系人 曾先生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