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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沭阳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营房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反馈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营房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 (万元) |
| 1 |
沭阳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营房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项目内容:沭阳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营房宿舍楼、会议室、食堂、厕所、民兵器械仓库、西侧办公用房等改造修缮。预计工期:30日历天。 |
125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及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2.地点: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
四、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征求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554300231@qq.com。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征求意见书发送至邮箱,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反馈意见请写清楚具体名称及参数。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1号
联系人:华山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