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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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安徽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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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

项目编号

BZSJ2025GC54101

招标人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

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招标联系人

徐明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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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张家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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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问题一:P5,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状况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P32,3.5.3“财务状况表”应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关键页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请问:财务会计报表是否无需附完整版,但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答复:按投标人须知3.5.3条规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关键页扫描件。 问题二:招标文件P139,注:本银行贷款意向书必须由具有相应贷款能力的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其中应包括可向投标人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相关意向。请问:经咨询,银行无法对投标人尚未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意向,此处注是否可以修改为:本银行贷款意向书必须由具有相应贷款能力的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P143页,表6 商业信誉表,投标人应按照:①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商业信誉要求。②“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 项所规定的内容。以上内容逐条说明投标人情况,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截图、承诺等)。招标文件P6,4.商业信誉要求: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表6 商业信誉表要求逐条说明投标人情况,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截图、承诺等);招标公告中商业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两处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要投标人逐条说明信誉情况,无需提供相关资料,以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答复:投标文件中根据《表6商业信誉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问题四:请问:如我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文件中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盖章、签字的地方,采用盖章、签字扫描上传或者盖各单位电子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上述方式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条执行。 问题五:招标文件P41,2.1.2资格评审标准“(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P126,一、投标函格式中没有关于上述“2.1.2资格评审标准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的相关描述。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函中自行添加一条“11.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答复:可以。 问题六:P43,业绩评分标准②收费公路运营类业绩证明材料: b.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初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请问:我单位提供满足要求的《投资协议》是否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因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为按照对应节点拆分上传,无法对整个投标文件编制页码。请问:招标文件P125目录中相关节点(页码)是否可以填写为“(详见投标软件相关节点)”。 答复:可以。 问题八:因新点投标制作软件节点上传容量有限,我单位所附业绩证明资料(如《投资协议》或《初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较多,请问:上述协议是否可以只提供体现评审要求的关键页扫描件,无需提供全本扫描件。 答复:所附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 问题九:因新点投标制作软件节点上传容量有限,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附表中部分资料是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节点。 答复:可以。 问题十: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运营期是否要与收费期保持一致,还是运营期填写360个月,收费期为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

附件:

澄清答疑文件-第1次.pdf 澄清答疑更正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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