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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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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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对迎宾大道(G109-宁丰南街)、利民路(G109-宁丰南街)、胜利路(G109-宁丰南街)等共计13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新建雨水管道及雨水调蓄池、污水管道清淤修复、新增物联感知及排水防涝设备,并将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等。

2.3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八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二标段: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七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标段: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九标段、十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四标段: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五标段、六标段、十一标段、十四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6 月 0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

项目负责人:谢峰

联系人:朱晓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7号楼316室

联系人:荆阳(项目负责人)、王丽、王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A64*开通会员可解锁*55001002]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NXZF

[A64*开通会员可解锁*55001001]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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