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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振兴、红海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振兴、红海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振兴、红海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团结、振兴、红海等村4条总长5.21公里的巷道行沥青罩面、旧路路面病害处理,人行道铺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项目建设。其中,旧路面修补0.52万平方米、巷道沥青层罩面2.55万平方米(对巷道病害处理后铺设4厘米厚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安装路缘石0.87万米、人行道砖铺装3.1万平方米、安装道路标志牌2个、安装减速带74.8米(17道)。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团结村、振兴村、红海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一号路及五号路;
二标段:二号路;
三标段:三号路;
四标段:四号路。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35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 : 马文文 联 系 人 :马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A6*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振兴、红海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NXZF
[A6*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振兴、红海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