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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湖南坤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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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湖南坤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永安镇星辰﹒尚东产业小镇南园A9栋303号 |
| 建设单位 |
湖南坤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川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坤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有“湖南坤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喷涂家具1.8万平方米生产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63.5m2。现计划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改建项目,改建后“年喷涂家具1.8万平方米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取消不再生产,本次改建工程拟新增总投资50万元,优化部分生产设备以及环保措施等,预计年喷涂汽车零部件1.62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厂房位于3楼,生产区域均处于厂房内,无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南园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园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狮潭河。 (2)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有机废气、漆雾颗粒、打磨/抛光工序粉尘、危废间有机废气以及车间异味。 项目设置独立且密闭的调漆房、喷漆(含补漆)房、烘干房,通过密闭集气统一汇入“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为独立密闭房间,配套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并入喷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置。打磨、抛光工序均在密闭打磨房内,设置脉冲式打磨除尘台(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改建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未扩大生产规模,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与现有工程基本一致。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异味气体经空气稀释扩散。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等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及周围敏感点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按性质分类为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打磨房清扫粉尘、收尘灰、废砂纸、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子灰包装桶、废油性漆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抹布、废手套、废水性漆包装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经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固废收集、贮存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各类固废去向明确。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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