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9台车辆(8台多用途乘用车及1台厢式车)公开招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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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9台车辆(8台多用途乘用车及1台厢式车)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264QT260003 产权子类型 招租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数量 9台
品牌 东风风神牌、江铃牌
转让底价(元/年)
45000.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招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包头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招租,请予审核。本招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包头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意向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该笔保证金接受同等额度的保证金保函。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招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

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

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公司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

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

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

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

保证金。

二、最终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

之日起10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车辆移交。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交接完

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赁费和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车辆。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者经济赔偿。

五、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

有权没收押金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六、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招租方,承租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招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招租方、承租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递送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承租方承租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车辆交接的。

3、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待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车辆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如底价成交按成承租金额0.6%收取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如竞价成交按承租金额3%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意向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贾先生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正信集团10楼
勘验联系人 程先生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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