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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
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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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510HN310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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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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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135.60万元 |
保证金 |
6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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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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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2亿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863,971,190.83元,负债总计评估值657,219,580.25元,净资产评估值206,751,610.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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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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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9楼29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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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许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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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注册资本 |
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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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0000MAA97HAQ 4E |
所属行业 |
融资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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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融资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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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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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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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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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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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4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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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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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
34,807,298.03 |
4,193,224.56 |
3,872,4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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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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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398,054.58 |
992,847,684.62 |
206,550,36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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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朗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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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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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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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
23,767,993.48 |
3,053,614.12 |
2,366,8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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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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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1,218,588,471.22 |
1,009,525,894.29 |
209,062,57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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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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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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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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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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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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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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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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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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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号 |
财瑞评报字(2025)第AZ0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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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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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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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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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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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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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779,268.33 |
657,219,580.25 |
208,559,68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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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855,968.8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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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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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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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0200MA5T86U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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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3楼3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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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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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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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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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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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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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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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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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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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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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方须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同一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8、意向受让方须进入2025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榜单;9、海南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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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于3个工作日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标的企业承担,交易各方均不得因交易期间损益调整交易价格。 3、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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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披露 |
1、标的企业担保事项及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竞得后,受让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资格以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通过为准,如未通过,受让方的资格将被取消,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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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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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意向方须交纳保证金640万元,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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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三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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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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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股东参与购买的,应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并足额缴纳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且放弃参与购买。 2、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海南产权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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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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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 二、海南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将资格初审意见书告知转让方,待转让方对意向方资格条件进行确认或转让方5个工作日内对初审意见书未予回复,视为海南产权交易所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南产交所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受让方近两年(2023、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6、承诺书:意向受让方未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管理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未超过2家,或控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未超过1家。 7、意向受让方简介,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8、进入2025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相关证明材料。 9、《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10、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需要法人签字处须法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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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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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分别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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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 《网络竞价须知》 《产权交易合同》 《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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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三亚业务部郑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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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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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于3个工作日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标的企业承担,交易各方均不得因交易期间损益调整交易价格。 3、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标的企业担保事项及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竞得后,受让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资格以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通过为准,如未通过,受让方的资格将被取消,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