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18辆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新疆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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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18辆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N0125WZ250186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18辆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 18 /
存放地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迪那采油管理区牙哈片区、迪那采油管理区迪那片区、油气运销事业部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等公司经营场所内
标的现状 报废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1055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通过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贵所公开转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18辆报废车辆(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委托项目相关信息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准。一、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资产的合法处分权,对该转让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二、上述转让标的资产及随其转让的相关权利,于转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资产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六、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12次经理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

重大事 项披露

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18辆报废车,主要为报废的徐工XZJ5140JSQ重型普通货车、五十铃NNR55LLCWAJXS中型箱式货车、尼桑牌ZN6492UBG轻型普通货车、尼桑牌ZN2032UBG3轻型栏板货车、依维柯牌越野工程车NJ2054XGCG、徐工牌XZJ5254JSQ随车起重运输车,该批车辆均已报废。

二、此次处置车辆中有4辆证载权利人为新疆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有限公司,车牌号分别为新M-45039、新M-45004、新M-45032、新M-45046。现权利人已委托转让方处置其所属的上述报废车辆。

三、此次处置的报废车辆,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报废车辆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转让方对报废车辆的质量和受让方投入再利用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车辆处置完毕后需要向转让方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车管系统查不到的车辆,需要出具回收拆解证明。销户工作及费用都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报废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公里数、权属和欠费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七、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该项目竞价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拍卖地点为网络拍卖平台(www.ppzxchina.cn),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服务费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竞价式报名”,“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网络拍卖”,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竞价式报名”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xjcq.net.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须知》执行;“网络拍卖”在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官网(www.ppzxchina.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该项目拍卖公告执行。意向受让方须在两个平台完成注册及相关流程。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价资格后,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同时进入竞价式报名报价期,竞价式报名报价截止时间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当日18:00,在竞价式报名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至少须参与一次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即为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后续网络拍卖。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内如未出价或未获得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放弃受让,将被取消该项目后续网络拍卖的参与资格。

三、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式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价格确认单》递送至新疆产权交易所。

四、竞价式报名阶段的最高有效报价为网络拍卖阶段的起拍价,网络拍卖阶段产生的最高价为本次项目的最终成交价。

五、凡在竞价式报名阶段进行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均应参与网络拍卖。网络拍卖阶段,竞价式报名阶段中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须及时对起拍价予以应价,未按要求应价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其他意向受让方对起拍价予以应价,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竞价式报名阶段报价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及其整数倍。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二、意向受让方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

四、资产交割: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签约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签约通知书》、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车辆交割对接工作。

3.标的交割后,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完成车辆报废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0.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销户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5.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销户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7.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8.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合同》等。

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一、该项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中安排现场勘验,意向受让方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时前报名并提交现场踏勘申请(申请链接: https://www.wjx.top/vm/Y80GZpe.aspx#),过时不再受理。现场踏勘通知将提前2天以邮件形式告知,请确保填写邮箱正确,并注意及时查收邮件。未参加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对其报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二、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为该项目报名先决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予资审通过。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315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及项目成交方式、流程要求等,视为在《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三、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获得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报价资格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均不报价的;3.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拍卖阶段未对起拍价予以应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4.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四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返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0
服务费 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附件下载 报废车辆处置项目明细表.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焦璇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咨询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
其他

以现场踏勘资产现状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 四、资产交割: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签约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签约通知书》、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车辆交割对接工作。 3.标的交割后,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完成车辆报废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0.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销户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5.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销户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7.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8.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合同》等。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18辆报废车,主要为报废的徐工XZJ5140JSQ重型普通货车、五十铃NNR55LLCWAJXS中型箱式货车、尼桑牌ZN6492UBG轻型普通货车、尼桑牌ZN2032UBG3轻型栏板货车、依维柯牌越野工程车NJ2054XGCG、徐工牌XZJ5254JSQ随车起重运输车,该批车辆均已报废。 二、此次处置车辆中有4辆证载权利人为新疆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有限公司,车牌号分别为新M-45039、新M-45004、新M-45032、新M-45046。现权利人已委托转让方处置其所属的上述报废车辆。 三、此次处置的报废车辆,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报废车辆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转让方对报废车辆的质量和受让方投入再利用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车辆处置完毕后需要向转让方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车管系统查不到的车辆,需要出具回收拆解证明。销户工作及费用都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报废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公里数、权属和欠费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七、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该项目竞价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拍卖地点为网络拍卖平台(www.ppzxchina.cn),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服务费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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